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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和陈七峰七诗韵》 执乃所性存,不计年百十。

执乃所性存,不计年百十。

意思:坚持才是性存在,不考虑年百十。

出自作者[宋]包恢的《和陈七峰七诗韵》

全文创作背景

《和陈七峰七诗韵》是宋朝诗人包恢所作的一组诗。这首诗的创作背景可能涉及到作者与友人陈七峰之间的交往和诗词唱和,表达了作者对自然景观、人生哲理以及友情等的思考和感悟。至于更具体的创作背景,可能需要进一步的研究和了解。您可以查阅相关的诗歌解析和背景介绍资料,以获取更深入的了解。

相关句子

诗句原文
形相犹吾庐,主者自有执。
执乃所性存,不计年百十。
庐则有坏时,似井废不汲。
能原始要终,修短非缓急。

关键词解释

  • 计年

    读音:jì nián

    繁体字:計年

    意思:(计年,计年)

    1.计算年龄;考虑年龄。
    《宋书王华传》:“若才实拔群,进宜尚德,治阿之宰,不必计年,免徒之守,岂限资秩。”
    《魏书酷吏传

  • 百十

    读音:bǎi shí

    繁体字:百十

    英语:a hundred or so

    意思:多的概数。
    唐·韩愈《初南食贻元十八协律》诗:“蚝相黏为山,百十各自生。”
    宋·欧阳修《别后奉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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