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麾来此恰三年,到得终更分外难。 老眼看灯浑作晕,愁心得酒不成欢。 |
这首诗描绘了一个人在一个地方待了三年,临近离别时感到分外难过的心情。首句“一麾来此恰三年”,通过“一麾”这个词,我们可以感受到诗人奉命前来,已有三载,如今任期已满即将离去。次句“到得终更分外难”中的“分外难”表达了诗人离别时的情感,让人感到无比心酸。 接下来,诗人通过“老眼看灯浑作晕”形容自己年老体衰,看灯光都觉得晕眩,进一步表达了自己的苦闷心情。而“愁心得酒不成欢”则更加深了诗人的愁绪,即使是酒也无法让他感到欢乐。整首诗通过生动的描绘和深沉的情感,展现了诗人离别时的悲伤和不舍,给人以深刻的触动。 在艺术表现上,诗人巧妙地运用了意象和象征手法,通过“灯”和“酒”等意象,传达出内心的孤独和无助。同时,诗歌的结构紧凑,语言简练,韵律优美,读来让人感同身受。 综上所述,这首诗深情款款,充满了离别之苦和人生感慨,是一首极具感染力的佳作。 |